近日,美國《紐約時報》和英國路透社等多家外媒就宣稱,華為還準備起訴美國政府!
根據(jù)最先報道此事的《紐約時報》的說法,華為方面準備在美國其美國總部所在得克薩斯州將美國政府告上法庭,起訴的對象則是去年美國國會通過、并由白宮簽署的“國防授權法案”中的一項條款。該條款禁止美國聯(lián)邦政府機構使用華為和中國另一家中國通訊企業(yè)中興的技術。
《紐約時報》還引述“消息人士”的說法稱,華為準備在法庭上的訴訟理由是認為美國政府對華為的做法構成了“剝奪公權法案”的情形,即該法案中的條款對華為構成了明顯的 “未審先判”,而美國的憲法則禁止美國國會通過這樣的法律。
換言之,華為認為美國政府禁止聯(lián)邦政府機構使用華為等中國企業(yè)技術的做法,是違背美國憲法的。
最后,路透社的最新報道也確認了《紐約時報》的說法,并表示美國政府和華為方面都尚未就這一報道給出回應。但華為方面準備在周四再次邀請國際媒體參加公司在深圳總部的一場新聞發(fā)布會。
路透社還認為,從起訴加拿大政府到起訴美國政府,華為近期一系列法律行動似乎是對美國政府發(fā)動其盟友封殺華為而發(fā)起的反擊。